经开区管委会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级各部门:
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,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<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>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80号)和《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〕42号)相关要求,顺利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,县政府决定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组 长: 向 赟 县委副书记、县长
副组长:温兴成 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胥 雄 县政府办主任
成 员: 袁 政 县政府办副主任、信息化办主任
何 东 县政府办副主任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
胥春燕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
何 甫 县信息化办副主任
彭光益 县农办主任
杜德勇 县教体局局长
罗光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
马守成 县规建局局长
冯 成 县城管局局长
顾晓军 县民政局局长
胥 君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局长
二、工作职责
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》,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细化任务措施;组织相关单位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,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;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,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,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、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、主体、时限、方式等要素,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,并实行动态调整;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,健全工作机制,推动发布、解读、回应有序衔接,实现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全过程公开;规范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,加强政府网、政务新媒体、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、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政务信息公开指导;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胥雄兼任。领导小组成员如因职务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动,按部门职务设置自行重新确定。
特此通知。
mobile48365-365办公室
2017年7月14日